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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行业政策系列——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698号建议的答复——建有机肥厂政府补助

发布时间:2017-01-13 11:20:19   点击次数:0

 

研一机械帮您解读肥料行业新政。以下含有关于建有机肥厂政府补助问题。


董配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耕地施用农家肥给予财政补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随着化肥工业的快速发展,化肥使用量不断增长。受成本和施用效果的影响,目前,农民选用有机肥的积极性不高,有机资源利用率低。针对这个问题,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增施有机肥料。2008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专项经费,通过技术补贴,鼓励和引导农民实施农作物秸秆还田,恢复种植绿肥和增施有机肥。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相继出台了农民施用商品有机肥补贴的政策,补贴金额每吨150-450元不等。2014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发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支持有机肥生产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农办〔2014〕156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试点省份建设了一批以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厂,适当扶持养殖业畜禽粪便资源循环利用,支持一批高效肥料的生产。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资金,在东北四省区启动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今年继续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试点项目县可通过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田间修建简易设施,开展集中堆沤腐熟后还田服务;或采取政府向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化养殖场以及专业合作组织购买服务方式,承担购买服务的生产企业或服务组织负责将有机肥集中施用到田。


  2016年,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会同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明确规定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使用有机肥等措施,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有机肥的推广应用。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扶持。不断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有机肥推广应用。深入开展畜禽粪污等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研究设立财政补贴专项,鼓励和引导农民使用有机肥。二是集成配套技术模式。结合测土配方施肥、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区域性肥料配方和施肥指导意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升农民使用有机肥,提升耕地地力的意识。针对不同区域耕地地力情况,通过示范引领,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机肥技术,减少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培育良好的土壤生态环境。三是推动耕地质量保护立法。积极推动耕地质量保护、肥料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通过立法,鼓励肥料使用者采用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技术,按照“用地养地相结合”的要求增施有机肥、提高耕地质量。


  关于您提出的对施用农家肥给予补贴,将有的补贴项目调整到鼓励农肥投入上来等建议,我部将配合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论证,在完善相关财政政策时统筹研究。同时,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科学施肥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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